为加强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公益基金的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规定》有关要求,深圳市慈善会在调研论证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公益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 年6 月27 日至7 月3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cz@szgongyi.org.cn。
2.电话:0755-25832404(此电话仅在征集意见期间有效),电话受理时间:9:00-18:00。
3.函寄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中民时代广场b座3楼(请注明“生态环境公益基金意见征集”字样)。
附件:1.《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公益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慈善会
2023 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