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发〔2022〕7号),推动《2022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要点》落到实处,现就开展2022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以下简称“6·30”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一)6月中旬,组织召开广东扶贫济困日暨全社会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省委领导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部署2022年“6·30”活动任务,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6·30”活动,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二)6月中下旬,组织召开重点企业、重点社会组织座谈会。向全省社会各界发出倡议,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整合优势资源,开展公益慈善行动,参与“6·30”活动,支持我省乡村振兴,支持东西部协作。
(三)6-10月,广泛深入开展媒体宣传活动。综合运用融媒体手段,借助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优势媒体宣传效能,发挥地铁、公交等相关移动媒介作用,围绕“6·30”活动主题,广泛深入宣传,讲好扶贫济困、乡村振兴好故事,弘扬公益慈善文化,推动形成“6·30”活动“人人可为、人人愿为、人人能为”的社会新风尚,营造政府引导、社会带动、全民参与扶贫济困、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四)6-8月,组织开展走访活动。走访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宣传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听取企业参与扶贫济困、乡村振兴意见建议,引导支持一批大型企业参与整县整镇帮扶,支持老区苏区、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助力东西部协作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心捐赠活动
1.开展干部职工爱心捐赠活动。6月30日前,省直及中直驻粤各单位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开展爱心捐赠活动,各地参照省的做法开展相关活动。
1.引导广大民营企业、省属企业和驻粤央企参与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实现社会帮扶资源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技力量+志愿者+金融助理”组团式驻镇帮镇扶村深度融合,重点支持民族地区(3县7乡)发展,支持产业、文化、人才、生态、组织振兴,推进镇村同建、同治、同美。
2.引导和鼓励爱心企业参与乡村建设行动。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示范带动全省乡村风貌整体提升;参与开展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和省级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示范创建活动,支持乡村治理“积分超市”建设;支持乡村公共服务、乡风文明建设和乡村治理系列示范创建活动,包括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兼顾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养老保障、殡葬公益事业等。
3.引导和鼓励爱心企业支持数字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智慧农业、智慧物流、智慧园区、田头智慧小站、智运快线等,赋能科技强镇、科技强村,促进农村消费提质升级。
4.鼓励爱心企业家参与回报家乡专项行动。通过开展对接、推介项目、举办活动等有效方式,引导爱心企业家回家乡实施“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项目,助推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5.引导和鼓励各级各类农业龙头企业参与“6·30”活动,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建立稳定的联农带农机制,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6.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支持我省东西部协作工作,参与“百企桂黔行”行动,动员更多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为东西部协作地区献爱心、助振兴。
(三)开展系列评选活动。5-6月,根据《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办法(暂行)》,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对2021年在“6·30”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授予红棉杯金、银、铜奖,并在主要新闻媒体及网络平台上公告。6-9月,开展“乡村振兴百佳爱心帮扶企业”“乡村振兴百佳爱心新乡贤”“乡村振兴百佳社会帮扶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向社会展现广东人民乐善好施的精神品德,激发社会各界共襄善举、助力乡村振兴。
(一)总结典型经验。4-6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共同富裕的讲话精神,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深挖社会力量参与“6·30”活动经验做法,总结形成典型经验汇编,供各地各单位学习借鉴。
(二)举办业务培训班。7-8月,组织开展“6·30”活动相关业务培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基金会管理条例》《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素质,提高做好“6·30”活动的能力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坚持把“6·30”活动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平台和抓手,继续开展好“6·30”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周密研究部署,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加强捐赠财产管理。严格执行《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使用管理意见》等规定,加强和规范捐赠资金管理,按照“谁对接、谁签约、谁接收、谁催缴”要求,做好年度捐赠资金的催缴到账、拨付使用工作。加强捐赠资金绩效评价,落实“6·30”活动捐赠资金审计整改、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