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2日,《民政部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正式发布,授予281个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广东省共9家社会组织获评。深圳市慈善会作为深圳唯一获评社会组织。
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由民政部组织开展,旨在表彰并宣传推广一批政治过硬、治理完善、服务专业、诚信自律的先进社会组织,充分肯定社会组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积极作用,特别是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所作的突出贡献,激励广大社会组织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自觉对标对表高质量发展要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更加主动担当作为,作出新的历史贡献。 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竞争择优方式,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 深圳市慈善会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下于2004年成立,是具有公募资质的公益性非营利性慈善组织,由社会各界热心于慈善事业的机构、团体和个人组成,发动、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向深圳慈善事业捐赠资产,并对慈善资源进行创新公益模式的管理分配与运用。 作为深圳捐赠主渠道,市慈善会始终围绕党和政府民生社会工作,积极担当深圳慈善事业发展的推动者和引领者。携手众多爱心企业和社会各界捐赠逾50亿元。 在过去的2021年,我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圳民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及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抓“双区”驱动和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发展机遇,发挥慈善在民政民生、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第三次分配等多个领域的重要作用,助力深圳打造“民生幸福标杆”城市。 接下来,深圳市慈善会将再接再厉,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慈善的“深圳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