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深圳市慈善会和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聚焦“慈善法”,在深圳大学图书馆南馆报告厅联合主办“星火论道”论坛,第一时间贯彻落实《慈善法》。深圳市民政局副局长侯伊莎在活动上表示,深圳将打造打造互助共享阳光的慈善文化。
首先,明确树立和塑造“慈善之都”。打造“慈善之都”一直是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有了《慈善法》的规定就会给在法治环境和法律地位上助推我们更加有利打造“慈善之都”,让深圳成为闪烁着爱的光芒的一个城市。
其次,着重进一步使深圳市慈善事业法治化、规范化。深圳开始研究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会在《慈善法》出台以后进一步精准化,尽快报人大批准。
第三,会打造一些行业组织,慈善组织在深圳发展非常迅速,目前粗略统计有3500多家,《慈善法》出台后,能够达到4000家左右。这些慈善组织发展光靠政府一些行政规定可能难以适应,最好的办法是由慈善行业自己成立自己的组织,通过组织自治自律来共同打造行业标准,共同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所以这个行业组织的成立、塑造和发展壮大将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一个重点。
第四,打造互助、共享、阳光的深圳慈善文化。慈善文化应该打造成为深圳城市文化的一个核心部分。
第五,充分利用经济的工具来打造慈善事业,比如说继续探索社区基金会的成立壮大,继续探索社会企业的登记制度,继续探索公益信托的试点工作,也继续探索影响力的投资等等。这些新型的公益慈善载体,将会推动深圳公益慈善事业向着更壮大,更宏大和更共享的方向迈进。
最后,着力在把公益慈善事业作为深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共同的载体来打造。要加大公益慈善通过经济手段吸纳经济建设领域的资金,那么通过这个资金量来增加公益慈善事业的从业人员,来提高公益慈善组织的经营与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以便能够提高公益慈善业对深圳GDP的贡献率,对深圳幸福度的贡献率,对深圳就业率的贡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