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草案提交人大审议 媒体:期待慈善法催生“大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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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报道:慈善法草案9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作草案说明。草案明确规定“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及人民生活”。
王振耀(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作为我国第一部慈善法,这部法律的突出意义,在于全面系统地确立起国家慈善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现代规范。
网民“龙敏飞”:行政摊派募捐是一种庸常之恶,法律规定明文禁止这样的行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正义的回归。
@广州日报:《慈善法》的能量不止于规范慈善行为、激发慈善组织活力、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这么简单,还有更深远的社会意义。
网民“杨凯”:一部法律出台,必须契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也必将推动形势往更好的方向发展。审议中的慈善法,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