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慈善法草案于3月9日提请大会审议。这将是我国首部慈善领域的专门法律,对于推动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媒体这样形容:春天里,我们在期待一部充满善意的法律。
@心理师郑莉-予禅:在西方,比如德国,公益善款60%是要养活公益人的。而在中国,如果6%的钱养活公益人,他们都很难忍受。中国人对做善事,遵循的是无私奉献原则。但公益需要人来执行,从中产生的成本、费用该怎么办呢?呼唤中国慈善法的诞生。
@羊城网咖啡因:加拿大有8万多个慈善团体。成立慈善组织有什么好处?第一,慈善组织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二,捐款和捐物都可以用来抵税。换个角度看,相当于政府把税收直接用到慈善用途。
@鬼77:一位从巴黎开车来保护动物的法国“爱心公举”,亲力亲为作贡献,让我感触很深。我们基本都靠物质在做公益,亲力亲为的太少。为她的无私,为她的勇敢,为她做的一切鞠躬!!!!
@w铭m:慈善公益不是枯燥的付出,而是感同身受的快乐。我只想大声喊:志愿者们,你们很棒!希望你们永远保持一颗本心!
@ICS创新空间_木棉花开:有企业家认为,现在中国没法借鉴英国的慈善模式,主要有三个障碍:1.中国没有明确的慈善法;2.公众对于公益慈善的基本概念存在误解;3.机构本身资源和能力有限,进而导致机构内缺乏细致的分工和专业的人才。我期待慈善法的出台能够切实为濒临痛苦和绝境的人们带来希望。
@付大浩:国外的慈善机构很注意维护与捐助者的长期关系,他们能将一次性捐赠发展为固定捐赠、遗产捐赠,甚至延续到子孙。在中国,慈善事业也要与客户建立持久的沟通,维持一个老客户远比开发一个新客户容易得多。
@宝马雕车穆长歌:慈善法迟早会出台,但中国人的慈善观念还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树立。比如,对于个人的财富是应该回馈社会还是该留给子孙后代,中国人可能需要数代人才能转变传统观念。(法制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