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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和谐社会和幸福城市,必须要发展社会组织和培育社会组织人力资源。一要做好促进社会组织及其人才发展的顶层设计;政府为公益创业、公益创投、公益金融营造良好的环境,鼓励社会组织创新公益衍生产品,构建并效用公益资本,推动社会创新。二是各级财政应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经费及社会组织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费列入预算,教育、司法、卫生、民政等职能部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加大本领域公益类和社会工作项目的购买服务,鼓励本领域的各类社会创新项目的实践。三是人社局将社会工作专业纳入可享受政府补贴的紧缺专业,在高精专人才政策上覆盖到社会创新人才。四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保障社会服务的有效性和延续性,避免因招投标制度不合理等因素导致服务的短期效应。
二、以“社会影响力投资”创新思维支持社会组织发展,践行“社会创新”理念。“社会影响力投资”即“以创造可测量的社会影响为主要目的,并且兼具财务回报的投资”。越来越多的欧美政府和企业早已重视和推动这一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创新模式。
三、推动深圳社工学院成为深圳第一所社会建设领域的特色学院、全国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关键人才培育基地,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的孵化基地。2015年上半年,深圳市引进社会影响力投资模式,将“走在全国前列”的9年深圳社工培训升级成为了“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